自动驾驶汽车指南
目录
介绍信息
执行摘要
I. 自动驾驶汽车车辆性能指南
II. 州政策模式
III.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当前监管方式
IV. 新监管方式
术语表
附录I: 美国国家公路安全管理局(NHTSA)当前监管方式
附录II: 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使用的监管方式
附录III: 接下来步骤
注释
在过去的50年中,美国交通部致力于在各种交通出行方式中提高公众出行安全和效率,包括飞机、火车、汽车、自行车、步行等等。交通部通过美国国家公路安全管理局,通过持续引入提高出行安全,包括驾乘、自行车出行,步行安全的新技术,来完成对美国道路交通负责的使命。在二十世纪,很多在汽车领域发明的新科技(如安全带、安全气囊、儿童座椅、和防抱死制动系统)通过NHTSA的安全项目和行政管理手段被普及到全国,这些技术拯救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
今天,汽车行业站在技术改革的尖端,有望促进美国道路安全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基于自动驾驶技术的汽车安全科技包括完全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可能成为汽车普及了一个多世纪以来最大的技术革新。
对于交通部而言,对高度自动驾驶最大的热情始于驾驶安全。有两个数字可以证明:第一,仅在2015年,有35,092人死于车祸。第二,94%的事故与驾驶员的决策和操作失误有关。我们对于高度自动驾驶一个重要的期待,就是能够消除并且减轻绝大部分的交通事故。不管是通过修正驾驶员操作失误,还是完全取代驾驶员的职责,自动驾驶创新均可以显着降低由于驾驶员决策和操作失误引起的车祸数量。高度自动驾驶比人类更加具有学习的优势,一个人类驾驶员可能重复百万人犯过的相同错误,但是高度自动驾驶车辆可以从其他路上行驶的车辆积累的数据和经验中获益。交通部同时也鼓励高度自动驾驶使用一些补充的感知技术,如V2V和V2I来完善系统的性能。这些感知技术对于降低事故数量和减轻事故程度有其自身的优势,并且V2V和V2I技术可以对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和性能进行扩展。
自动驾驶技术带来的利益不止于安全,这项创新技术对于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有着巨大的潜力,并且对一些特殊人群和社区提供了更多的出行选择:包括残疾人,老年人,用车成本过高的社区以及有些人并不喜欢开车但是目前条件不允许有更好的选择。每个城市需要考虑如何优化空间利用,以及如何提供公众出行服务。自动驾驶技术使得道路基础设施的运行能力可以得到增加,而并不需要铺设新的道路。高度自动驾驶还可以通过提高出行效率以及电气化来节省能源并且降低交通带来的空气污染。
认识到以上这些关于自动驾驶的巨大潜力,该政策为加速高度自动驾驶技术革新设立了大胆的想法。日益复杂的高度自动驾驶技术的高速发展给交通部(DOT)带来了持续的挑战,因此交通部需要利用一些新的手段来保证这些技术能够被安全引入(不要带来新的严重安全风险),并且在未来发挥其对于安全提升的全部潜力。为了迎接这些挑战,我们必须快速的建立起该领域的专业技术知识来跟上发展的步伐,提高我们的监管能力和执行力。
为了实现这些想法,该政策的颁布是重要的先期步骤。我们发布该政策更多的是作为指南而不是作为规章制度,这是为了快速提供一个对汽车制造商和其他机构具备指导意义的前期规章制度框架和最佳范例,来指导其在高度自动驾驶的安全设计、开发、测试和应用等各个环节。在接下来的篇幅中,我们将把促进高度自动驾驶技术的安全的引入和应用分为四个部分:
自动驾驶汽车性能指南
州政府法规模型
NHTSA现有的监管方式
新的监管方式
关于自动化层级存在多种定义,有些时候为了明晰和一致需要进行标准化。因此,本政策采用SAE International关于自动化层级的定义,根据“谁,在什么时候,做什么”将车辆划为不同的层级。通常如下:
· 0 级:驾驶员完全掌控车辆;
· 1 级:车载自动系统有时能够辅助驾驶员完成某些驾驶任务;
· 2 级:车载自动系统能够完成某些驾驶任务,与此同时驾驶员需要监控驾驶环境,完成其余驾驶任务;
· 3 级:自动系统既能完成某些驾驶任务也能在某些情况下监控驾驶环境,但是驾驶员必须准备好当自动系统发出请求时重新取得驾驶控制权;
· 4 级:自动系统能够完成驾驶任务并监控驾驶环境,驾驶员不需要重新取得控制权,但自动系统只能在某些环境和特定条件下运行;
· 5 级:自动系统能够完成驾驶员在所有条件下能完成的所有驾驶任务。
交通部根据驾驶员和自动系统在驾驶环境监控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将SAE层级进行了区分:0-2级和3-5级。在本政策中,“高度自动驾驶汽车(HAV)”指SAE3-5级汽车,自动系统负责监控驾驶环境。
自动车辆系统结合了执行驾驶功能的硬件和软件(包括远程和车载),不管是否具有主动监控驾驶环境的驾驶员。在汽车上,针对每个设计的适用范围(ODD)都有一个独立的自动车辆系统,这样一来SAE 2级、3级或4级汽车会有一个或多个系统,每个系统针对一个ODD(如:高速公路驾驶、自动停车、电子围栏包围的城市道路驾驶)。SAE 5级汽车有一个单一的自动驾驶汽车系统,该系统能够完成所有条件下的驾驶任务。本政策中的“高度自动驾驶汽车系统(HAV Systems)”为能够监视SAE J3016规定的驾驶环境的自动车辆系统。按照定义,高度自动驾驶汽车系统用于SAE 3级及更高级别的汽车上。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要求汽车制造商和各实体根据SAE J3016规定对各自的高度自动驾驶汽车系统进行分类。高度自动驾驶汽车系统匹配SAE自动化层级分类实例和应用请参见“驾驶自动化系统开发中的关键考虑要素”。
交通部和管理局坚决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以《白宫消费者隐私权利法案》和联邦贸易委员会的隐私指南为例。2014年11月,汽车制造商联盟和全球汽车制造商协会发布了汽车技术和服务的隐私原则。有了这些资源,无论是单独的或者作为一个产业的HAV厂商和其他机构,都应该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厂商的隐私政策应该确保:
a.透明度:为消费者提供可理解的、清晰的、有意义的数据隐私和安全条款/协议,该条款/协议应该包含《白宫消费者隐私权利法案》所概括的基本保护并且解释机构是如何收集、使用、分享、保护、审计和销毁从车辆中产生或取回的数据;
b.选择:提供车辆拥有者关于数据收集、使用、分享、保留和解构的选择,包括了定位、生物计量和驾驶习惯等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追溯到使用者本人的数据(也就是个人数据);
c.内容的遵守:从HAV产品上收集的数据其使用目的与最初收集数据的目的保持一致(在适用的数据隐私条款/协议中有解释);
d.最小化、去除身份和保留:只收集和保留为了达到合法的商业目的所要求的最少的个人数据,并且进一步对实际的敏感数据去除身份,且与数据隐私条款/法则和原则保持一致;
e.数据安全性:对于因丢失或者未经授权披露而造成危害的数据采取保护措施;
f.完整性和使用权:采取措施来维护个人数据的正确性,当收集的数据直接或者很有可能追溯到车辆或者个人时,允许汽车的操作者和拥有者检查和更正这些信息;
g.责任:进一步的评估和审视隐私和数据保护方法及其实行,从而保证厂商从用户收集或接收的数据遵守适用的数据隐私和安全协议/条款。
这套指南旨在为统一全自动驾驶、先进驾驶者辅助系统(ADAS)等自动化开发项目并协助汽车行业、当地政府、州政府、联邦政府达成这一目标而设计。这是一套自愿指南,其主要关注的为Level 3到Level 5(SAE标准)的自动驾驶,汽车制造商无需等待就能开始测试以及部署它们自己的自动驾驶系统,另外它还精简了各大公司和组织在自动驾驶开发过程中的自我评估流程。
DOT发布的新指南规定:“NHTSA具有执法权力来处理现有的和新的汽车技术和设备。该机构由国会指挥,以保护公众的安全遭受由于机动车辆或机动车辆设备的设计、制造或执行而产生的不合理的危害风险,另外将帮助减轻危害,包括可能与自动驾驶系统(ADS)有关的风险。”
《安全展望》中还指出:“企业不需要提交自愿安全自我评估,也没有任何机制强制企业这样做。虽然在测试和部署之前鼓励这些评估,但NHTSA不要求企业提供评估,也不需要延迟测试或部署。评估不受联邦审批。”
《安全展望》目的在于提供促进创新的环境:“联邦政府希望确保它不会妨碍进一步创新,产生不必要或无意的障碍。”
另外这份文件还澄清道:“NHTSA强烈鼓励各州不要将这一自愿指导作为对其研发、测试或部署ADS的任何阶段的法律要求。我们允许NHTSA单独规范ADS技术的安全设计和性能方面将有助于避免联邦和各州法律和法规相互冲突。”
该文件详细列出了无人驾驶汽车制造商和研发人员自愿评估的12个方面:
1.系统安全
2.操作设计领域
3.对象和事件检测和响应
4.备用(最小风险条件)
5.验证方法
6.人机接口
7.车辆网络安全
8.耐撞性
9.碰撞后的ADS行为
10.数据记录
11.消费者教育与培训
12.联邦、各州和当地法律。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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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