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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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是城市规划领域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和职业组织,中国科协优秀学术社团,民政部
1956年,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在北京成立。
1966-1977年,中断学术活动。
1978年,“文革”后重新成立中国建筑学会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
1985年,中国建筑学会六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同意学术委员会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1986年,中国科协批准(1986科协发字005号文件)学会对外称“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
1992年,建设部批准(建人[1992]788号)更名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随后在民政部注册登记。
1993年,正式以“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名义成立理事会。
1998年,全面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
1999年,调整秘书处工作机构,下设联络部、编辑部与咨询部。
2001年,决定每年举办学术年会,随后定名为“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2004年,第三届理事会成立,学会机构专业化、年轻化得到很大改善。
2006年,学会网站开通。
2007年,作为中国官方代表,加入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成为世界银行注册的咨询机构。
学会成立六十年以来,始终围绕城市规划学科建设和发展这一中心主题,开展了大量工作,在推动学科建设、促进学科繁荣、提升学科影响等方面取得一系列丰硕成果。如今,学会已经成为引领城市规划学科健康发展最重要的平台,在服务行业创新发展、支撑政府科学决策、促进学科国际交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 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二) 开展学科和专业教育研究,促进学科发展和专业人才培养;
(三) 推广城市规划先进适用技术,宣传普及城市规划科学知识;
(四) 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承担项目评估;
(五) 接受政府委托进行成果鉴定、技术标准编审等工作,参与注册城市规划师的相关工作;
(六) 依照有关规定,组织编辑出版学术刊物、专著、科普读物和其他出版物;
(七) 开展继续教育、推动知识更新;
(八) 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外学术团体和城市规划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作为国家会员,代表中国规划界参加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ISOCARP)等国际规划组织;
(九) 举办为城市规划工作者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反映其意见和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举荐人才。
(十) 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举办与城市规划有关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一)其他促进本学科和行业发展的业务工作和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活动。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是我国在国际城市与区域规划师学会的官方代表,是联合国人居署认证机构,是世界银行注册的咨询机构,与主要国家的规划组织签署了双边合作备忘录,有着密切的业务联系。
学会的会刊是《城市规划》和《China City PlanningReview (城市规划英文版)》,并出版《凤凰品城市》、《人类居住》和《城市交通》等刊物。
学会下设组织、青年、学术和编辑出版四个工作委员会,居住区规划、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风景环境规划设计、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城市规划新技术应用、小城镇规划、国外城市规划、工程规划、城市设计、城市生态规划、城市安全与防灾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城市影像、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实施、山地城乡规划、乡村规划与建设、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城市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二十一个专业学术委员会。学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下设编辑部、咨询部和联络部。
组织工作委员会
青年工作委员会
学术工作委员会
编辑出版工作委员会
居住区规划学术委员会
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学术委员会
风景环境规划设计学术委员会
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学术委员会
城市规划新技术应用学术委员会
小城镇规划学术委员会
国外城市规划学术委员会
工程规划学术委员会
城市设计学术委员会
城市生态规划学术委员会
城市安全与防灾规划学术委员会
城市交通规划学术委员会
城市规划历史与理论学术委员会
城市影像学术委员会
城市总体规划学术委员会
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
山地城乡规划学术委员会
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
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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