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办事处旧址
目录
物质文化遗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建筑
江苏省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办事处旧址(梅园新村)IV-247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办事处旧址(梅园新村)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区汉府街,1946-1947年,以周恩来、 董必武为首的中共代表团在此与国民党政府进行长时间的和平谈判,并举行多次中外记者招待会,发表重要声明。旧址包括梅园新村30号、35号和17号。周恩来住30号,董必武住35号,而17号是代表团外事组、新闻组、军事组、妇女组和八路军办事处所在地。1960年在旧址附近建“中国共产党梅园新村纪念馆”,1990年兴建国共南京谈判史料陈列馆。
2017年12月2日,入选第二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名单。
梅园新村30号是周恩来、邓颖超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有二层楼房3幢,共18间,占地面积431.75平方米,建筑面积361.1平方米。主楼楼下有办公室、会客室、卧室、餐室等,楼上设有机要科等。为防止特务的监视和破坏,中共代表团将院墙加高了一倍,并在传达室和后边西晒台上各加盖了一层小楼。院内的翠柏、石榴、铁枝海棠、葡萄和蔷蔽都是当年中共代表团留下的。整个院内依然保持着原来的风貌。
梅园新村35号梅园新村35号是董必武、李维汉、廖承志、钱瑛等同志办公和居住的地方,有砖木二层楼房1幢,砖木平房2座,共11间,占地面积155.25平方米。建筑面积192.1平方米。楼房楼下是董必武、廖承志办公和居住的地 方,楼上是李维汉、钱瑛办公和居住的地方。中共代表团为了工作的方便与安全,将与梅园新村31号特务监视站相通的原有大门堵死,在东边开了一个小门,与梅园新村30号相通,并在小院内两边加盖了两座小平房,以此挡住31号特务的视线。东边平房是政策研究室办公室,西边平房是警卫室。梅园新村17号是中共代表团办事机构的所在地,有砖木三层楼房1幢,二层楼房2幢,砖木平房2座,共29间,占地502.13平方米,建筑面积725平方米。其中,北边一幢楼房是中共代表团办事机构。楼下设有小会议室、新闻组、抄报室、第十八集团军驻京办事处处长办公室,楼上设有电讯组、外事组、军事组、党派组和妇女组。南边楼房是中共代表团到南京后加盖的。楼上是工作人员的宿舍,楼下是饭厅,中共代表团常在这里举行大型记者招待会。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驻沪办事处旧址是一幢建于20世纪二十年代初的西班牙式花园洋房,共有一底三楼共四层。原为法国在华商人所有。它的外墙上镶嵌着光滑的鹅卵石,夏天整幢楼房掩映在浓绿的爬山虎的叶丛中。进门就能看见藤萝花架,看上去幽静宜人。楼房的南面,有一个占地一亩多的花园,花园的中间是一片正方形的草坪,草坪的中央耸立着一棵与楼房一般高的百年 大雪松,三面环绕着女桢、腊梅、黄杨、冬青、玉兰、海棠、茶花等树木花卉,还有一个小的喷水池,景色宜人,环境幽静,当年周恩来曾在花园里会见客人。在绿茵茵的草坪中央,栽有一棵枝叶茂盛的大塔松,每当夏秋季节,周恩来总喜欢在晚饭后踱步到塔松下,坐在藤椅上与工作人员亲切交谈,研究布置工作。三楼东面的一间卧室是周恩来居住和工作的地方,室内陈设极为简陋,南面一张双人床,东面靠窗放一张玻璃面的草绿色写字台,门边一只竖式木衣架,还有两只凳子。周恩来随身的行李只有两只小皮箱,生活非常简朴,日常他喜欢穿一套蓝阴丹士林布的学生装,一双青布鞋,往往在接见客人时,才换上西装。因三楼实际上是假三层,室内低矮闷热,光线较暗,是周恩来执意要住进去的,他把全幢房屋中设备齐全的房间让给其他同志居住。在这里,周恩来接待过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将军,与国民党政府代表邵力子、吴铁城及第三方面代表沈钧儒、黄炎培等交换意见,还举行过中外记者招待会。1946年7月17日,周恩来在这里召开中外记者招待会,到会的100多人把一间不大的客厅挤得水泄不通,许多晚到的记者不得不在门窗外、阳台上站着听讲。这次招待会的讲话,当场译成英文,第二天各报纷纷报道,在中外舆论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不久,按照中共中央指示,中共代表团将撤回延安,在撤离时,周公馆交中国民主同盟代为保管。之后,房屋被国民党上海市政府非法接管,家具陈设全部流失。现在,中国共产党代表团驻沪办事处旧址内家具陈设均为复制品。一楼朝南的一间面积约四十平方米是会客室,墙上挂着召开记者招待会使用的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形势图,当年周恩来多次在这里召开中外记者招待会。朝东的一间面积约14平方米,这是周恩来的工作室兼卧室。室内陈设非常简单,床上被子是办事处成立时发的,办公桌上是周恩来为上海各界人士于1946年10月4日举行公祭李公朴、闻一多追悼大会亲笔写的悼词和他阅读的一些书刊。周恩来经常工作到深夜。中间的一间是饭厅,面积约20平方米,这是办事处工作人员吃饭的地方,周恩来、董必武在这里与大家一起用餐,共同过着艰苦的生活。二楼整层楼面,是办事处外事人员的工作室兼卧室。陈列着收音机、英文打字机、油印机和编辑出版的《新华周刊》等物品。三楼正中一间面积约40平方米,是办事处集体宿舍,人多时就在地板上打统铺。1947年2月底,国民党军警查封了办事处。董必武召集全体办事处人员在这里召开最后一次党支部大会,教育大家要做好坐牢、杀头的准备,保持革命气节。朝北的一间面积约12平方米,是董必武的工作室兼卧室。周恩来离沪后,董必武主持办事处工作。另外,底层还有传达室、汽车间。汽车间里停放着周恩来“使用过的别克轿车”(现为复制件)。周恩来当年在这里使用的小轿车,现存放在南京梅园新村纪念馆。1959年5月26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团驻沪办事处旧址被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77年12月7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重新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国共产党代表团驻沪办事处旧址(周公馆),是1946年周恩来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地方,具有重要的意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作用。1979年2月,上海周公馆经中共上海市委报请中共中央批准同意,修复旧址,恢复原貌,筹建纪念馆。
1981年6月5日,邓颖超等中央领导同志来旧址参观踏勘,根据邓颖超的回忆,将原复原在三楼东间的周恩来办公室兼卧室,移置到一楼东间。
1982年3月5日,纪念馆实行内部开放。
1986年9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至今共接待国内外观众200余万次。
1994年在上海市政府和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关心支持下,将思南路73号旧址毗邻的71号内8户居民迁出,作为纪念馆的业务办公用房。中共代表团驻沪办事处纪念馆73号、71号两幢楼房全部占地面积2345平方米,建筑面积1049平方米。
中共代表团驻沪办事处纪念馆建馆初,属上海博物馆领导。
1985年3月,改由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领导,成为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的一个部门,对外仍相对独立。
1988年5月,根据上海市文化局党委指示,纪念馆除党的关系仍属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党支部领导外,行政、业务等工作完全独立,成为一个独立建制的单位。
1988年10月,纪念馆改属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领导。1998年4月,根据文管委的指示,纪念馆取消独立建制,与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合并,划归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领导,原纪念馆机构撤销,成为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的一个部门。纪念馆的文物藏品、资料和照片等由中共“一大”会址纪念馆保管部统一管理,有关人员也调入“一大”纪念馆统一安排使用。纪念馆对外仍相对独立,主要承担旧址保护和开放接待工作。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