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陈志 原系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2007年7月1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被刑事拘留,2007年7月16日,因涉嫌爆炸犯罪被逮捕。 2007年8月8日,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姓名 陈志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67年5月 目录 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案件脉络 2008年6月15日 段义和、陈志、陈常兵爆炸、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吴亦凡 下一篇 陈联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