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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担任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第八届政协委员(2001年1月11日被撤销)。2012年5月18日,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未提出上诉。
姓名
赖昌星
性别
出生日期
1958年9月
籍贯
泉州晋江

目录

1958.09 赖昌星出生于泉州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今泉州晋江市西园街道烧厝社区);早年在福建晋江以卖破烂为生
20世纪70年代,偷渡香港从商
20世纪80年代,以港商身份回福建晋江发展,出任晋江市外商协会负责人及泉州同乡会负责人,并到北京开公司
1991.02 将户口迁到了香港,摇身一变成为香港居民,并注册创办以房地产投资为主的香港美好企业有限公司,兼营进出口和成衣贸易
1991.04 迁居香港(但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指控他当年提供不真实的文件和资料、以讹诈及非法手段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将赖昌星及其家人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特区护照全部吊销)
1991.06 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 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08 出逃加拿大,赖昌星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以普通游客的身份抵达加拿大温哥华机场,与之同行的还有其妻及三名子女。他们一家结果在签证过期后拒绝离开加拿大,并引发了加拿大历史上拖延时间最长的一起难民申请诉讼案件。赖昌星全家逃往加拿大后,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
2005.08 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
2006.05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昌星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2007.04 加拿大联邦法院对赖昌星案做出判决,宣布此前移民部对其全家发出的遣返令无效,接受赖昌星提出对遣返前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的申请
2007.04 移民暨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7.11 联邦法院开庭申理移民部要求恢复赖昌星的宵禁规定一案
2007.11 联邦法庭法官哈林顿(Sean Harrington)判决继续取消对赖昌星的宵禁令
2009.01 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2011.07 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拘留后48小时聆讯于温哥华时间7月11日下午1时进行
2011.07 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萧尔(Michel Shore)于温哥华宣布,否决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赖昌星将会被遣送回中国,最快是2011年7月23日
2011.07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今日表示,中国政府关于赖昌星回国依法接受审判的立场十分明确,中方对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表示欢迎
2011.07 赖昌星在加拿大警察押送下遣返中国,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赖昌星于温哥华时间2011年7月22日下午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飞往中国的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7月23日下午,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我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
2012.02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已由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违法违纪

厦门特大走私案

案件脉络

2000年9月18日 厦门特大走私案陆续开庭审理
2000年11月9日 厦门特大走私案首批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2002年6月23日 加拿大拒绝提供政治避难 赖昌星美梦破灭
2002年6月27日 加拿大警方对赖昌星提出指控
2002年10月14日 中国加拿大协商引渡远华案主犯赖昌星
2005年3月2日 赖昌星案本月加拿大进行庭审 最早明年被遣返
2007年2月13日 快讯:干以胜说中国政府承诺不对赖昌星执行死刑
2011年7月23日 厦门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被遣返回国
2012年2月13日 检察机关对赖昌星案提起公诉 涉嫌两罪名
2012年5月18日 赖昌星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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