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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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清华大学开始实施。
2012年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加入。
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及浙江大学加入。
“自强计划”为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计划”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其主要面向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的高中毕业生。
该计划今年主要面向国家级贫困县(注: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可等同于国家级贫困县)的县级及以下中学选才。考生本人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
本计划采用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每个符合推荐条件的中学至多可推荐1名学生。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中学按照已公示的标准和程序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选拔结果和推荐理由应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被推荐的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下载中学推荐表,由中学负责人填写对推荐学生思想品德、家庭状况、成长经历、特殊事迹等情况的详细描述,并加盖中学公章。报名学生需根据个人兴趣与志向撰写一篇申请材料。
中学应将选拔标准、遴选程序、公示信息反馈情况、推荐人报名表、说明兴趣与志向的材料、中学推荐表和说明被推荐学生个人情况的其他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需参加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笔试,并单独划定笔试通过分数线。笔试通过者参加清华大学安排的综合面试。
清华大学将组织工作组前往面试通过者的学校、家庭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最终认定名单。
在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清华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
审核通过的学生免除自主招生考试费用,并可申请补贴往返交通费用和在清华大学考试期间的住宿和生活费用。
根据材料审核、笔试、面试和实地考察的综合情况给予通过者高考降30分至6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
清华大学将对本计划学生给予特殊关注,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此外,将提供多种机会开拓眼界,提高全方位能力,培养成为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自强不息的高素质人才。具体措施如下:
(1)学校开通入学“绿色通道”,提供助学贷款和生活必需品,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全部基本求学费用。
(2)在校期间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和家庭负担。
(3)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实践、企业参观、校友交流等活动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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