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独立抗辩权 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 目录 诉讼时效抗辩权是独立的抗辩权。权利人享有的抗辩权是 区分独立与非独立的抗辩权的意义在于,可以为判断一项抗辩权是否有效存在提供识别标准。如果是独立的抗辩权,则不受其他权利影响;如果是从属性抗辩权,则受其主权利的影响,随其主权利而产生,从主权利而消灭。如果认定为独立的抗辩权,则该恶意抗辩权可以与废止请求权、撤销权并存,从侵权发生时即有权拒绝给付;如果认定为从属的抗辩权,则须待废止请求权经诉讼时效消灭之后方可主张。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马鹏飞 下一篇 迪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