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王慎义 黑龙江省绥化市的原市长,2000年5月至2002年8月,王慎义在担任绥化市市长期间,收受13人的贿赂17笔共计1889万余元。2005年7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依法对王慎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15万元。 姓名 王慎义 性别 男 目录 受贿罪 案件脉络 2005年3月24日 马德老搭档-绥化市原市长王慎义在京受审 2005年7月28日 马德搭档王慎义一审被判十五年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张晓兰 下一篇 胡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