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
李春,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于河北省唐山市滦县,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1月参加工作,电子科技大学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现任秦皇岛市人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目录
1991.11-1993.05 秦皇岛热电厂技术员
1993.05-1997.10 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
1997.10-1998.01 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肇事逃逸侦破中队长
1998.01-1998.05 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1998.05-2000.11 唐山市交警支队第八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
2000.11-2002.07 唐山市交警支队第八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02.07-2006.07 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2006.07-2007.07 乐亭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
2007.07-2011.08 乐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2011.08-2012.07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2012.07-2012.07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负责人
2012.07-2013.12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政委(正处级)
2013.12-2016.12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局长(正处级)
2016.12-2017.01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候选人,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17.01-2017.05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17.05-至 今 秦皇岛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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