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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克明

厦门原副市长,远华案重犯先后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四百五十二万余元。于2002年08月09日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姓名
赵克明
性别
毕业院校
清华大学

目录

厦门远华特大事件

案件脉络

2002年8月9日 厦门原副市长赵克明受贿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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