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衙岁时节令打春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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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时节在迎春仪式上“打春牛”,又称为鞭春。民俗,流行于中国许多地区。“春牛”,用桑木做骨架,冬至节后辰日取土塑成。身高4尺,长8尺,画四时八节360日12时辰图纹。立春前一日,人们到先家坛奉祀,然后用彩鞭鞭打,把“春牛”赶回县府,在大堂设酒果供奉。男女老少牵“牛”扶“犁”,唱栽秧歌,祈求丰年。解放前后又出现了“打春牛”的耕作戏,一人系犁,一人掌犁,边耕边舞,或游于乡间,或演出于舞台,增添节日气氛,也表达了中国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向往和追求。
“鞭春”在南阳内乡的古县衙一带留传至今。历史文献《内乡县考》(同治八年)记载了此风俗在内乡的历史及每年由官方支付活动费用的情况。当时每逢立春前一天,由知县身着朝服率众官及迎春队伍,随员高举“春”字牌,浩浩荡荡至先农坛祭拜,而后由知县在附近田里扶犁亲耕一二垅地,其意为“代御亲耕,以祈丰年”。然后迎春队伍将土制“春牛”、芒神等抬到县衙大堂前的“迎春池”旁供奉。第二天立春日,县衙仪门大开对全县百姓开放,“鞭春”仪式开始。当知县击破“春牛”,牛肚内填满的五谷、干果、红枣、核桃等食物纷纷落地,众官和百姓欢呼抢食,以期一年五谷丰登。
“鞭春”活动目前在中国民间逐渐失传,而南阳内乡却历代相沿至今,且活动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固定。“鞭春”随着历史演变,知县扶犁亲耕慢慢废了,“牛”也由泥塑变为纸糊,而“打春牛”也逐步演变成为独特的民间舞蹈形式,在当地社会和群众生活中有极大影响,是十分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精神和气质,深刻而生动地表现了他们的生活、情感、思想和愿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必须而迫切,这不仅是每个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文化工程,只有坚持实施科学正确的方法与措施,才能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把我们珍贵的、濒危的、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来,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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