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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衙岁时节令打春牛

“打春牛”这一活动,源于周代《礼记·月令》中的“出土牛,以送寒气”之说。这一活动固定于立春之日,始于汉代。其后历代都有关于制土牛的记载。目前,全国各地仅内乡县衙保留有这种活动,具有较高的价值,已列入第一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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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衙岁时节令打春牛内乡县衙岁时节令打春牛
“打春牛”又名“鞭春”,最早源于汉代。据《故宫宝卷》一书载,中国历史上每个王朝的立春日都有“鞭春”的风俗,京师地方官将泥塑的“春牛”抬至皇宫门前,然后击打,象征春耕即将开始。清代每年立春日,皇帝必亲赴先农坛祭祀,并做象征性“扶犁亲耕”,以示重视农业,劝民扶桑。此风俗由宫廷到全国各地府衙,盛行于世。

立春时节在迎春仪式上“打春牛”,又称为鞭春。民俗,流行于中国许多地区。“春牛”,用桑木做骨架,冬至节后辰日取土塑成。身高4尺,长8尺,画四时八节360日12时辰图纹。立春前一日,人们到先家坛奉祀,然后用彩鞭鞭打,把“春牛”赶回县府,在大堂设酒果供奉。男女老少牵“牛”扶“犁”,唱栽秧歌,祈求丰年。解放前后又出现了“打春牛”的耕作戏,一人系犁,一人掌犁,边耕边舞,或游于乡间,或演出于舞台,增添节日气氛,也表达了中国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向往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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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春”在南阳内乡的古县衙一带留传至今。历史文献《内乡县考》(同治八年)记载了此风俗在内乡的历史及每年由官方支付活动费用的情况。当时每逢立春前一天,由知县身着朝服率众官及迎春队伍,随员高举“春”字牌,浩浩荡荡至先农坛祭拜,而后由知县在附近田里扶犁亲耕一二垅地,其意为“代御亲耕,以祈丰年”。然后迎春队伍将土制“春牛”、芒神等抬到县衙大堂前的“迎春池”旁供奉。第二天立春日,县衙仪门大开对全县百姓开放,“鞭春”仪式开始。当知县击破“春牛”,牛肚内填满的五谷、干果、红枣、核桃等食物纷纷落地,众官和百姓欢呼抢食,以期一年五谷丰登。

现状

“鞭春”活动目前在中国民间逐渐失传,而南阳内乡却历代相沿至今,且活动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固定。“鞭春”随着历史演变,知县扶犁亲耕慢慢废了,“牛”也由泥塑变为纸糊,而“打春牛”也逐步演变成为独特的民间舞蹈形式,在当地社会和群众生活中有极大影响,是十分珍贵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保护传承

内乡县衙岁时节令打春牛内乡县衙岁时节令打春牛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收藏家锁在柜子里的收藏品,也不是艺术家孤芳自赏的艺术品,而是中华民族历史的见证和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资源。内乡县衙博物馆,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积极对这一民族文化遗产进行研究挖掘和保护。内乡县衙博物馆自2005年开始,根据史料记载恢复了打春牛这一活动,每年立春日都将打春牛作为文化旅游项目在内乡县衙博物馆内进行展演。每逢立春日,内乡县衙的“知县”率众“官吏卒”身穿公服,高举仪仗和“春”字牌,到县城郊外扶犁耕田,然后在县衙大堂前举行“鞭春牛”表演,在内乡县城组织民俗节目展演。目前这一承载民族优秀遗产的厚重文化表演形式吸引了大量的游客和市民,成为内乡县一道靓丽的文化景观,前来观看的人数达几十万人次。同时,内乡县衙博物馆深入挖掘,查阅大量史料,走访多名专家、学者和老人,编纂出版了专著《内乡县衙与打春牛》,全面详细介绍了这一礼俗的起源、演变、史话等。同时,在内乡县衙内开设推出了专题展览《非物质文化遗产打春牛展》,分两个展厅以图文展板、雕塑、实物、电子触摸屏等多种形式,生动形象地向广大游客展示“打春牛”这一非遗特色,收到很好效果。还邀请专家、导演精心策划设计,编写节目剧本,反复打磨修改,几易其稿,认真挑选演员,悉心制作道具,组织排演了大型实景表演《打春牛》,将这一沉淀了两千余年的节日传统文化丰富生动地真实再现,引起了广泛关注。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体现了人民群众的精神和气质,深刻而生动地表现了他们的生活、情感、思想和愿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必须而迫切,这不仅是每个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文化工程,只有坚持实施科学正确的方法与措施,才能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把我们珍贵的、濒危的、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下来,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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