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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民主

电子民主的内涵主要指各种民主主体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民主运作、增进民主参与、完善民主治理的过程,既包括直接民主的形式也包括间接民主的形式。

目录

电子民主强调了信息技术是促进民主的方法或手段,这些方法或手段包括两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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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组织对个体的维度,是政府或者政党等组织利用信息技术提供服务,加强与公民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改进民主治理;二是公民对组织的维度,是公民利用新技术可以向政府、政党或者公民社会组织反馈信息、表达意见,并且积极地参与政府政策制定过程或政党、公民社会活动。

电子民主的最核心价值追求是民众更为积极的政治参与,是以公民直接参与为主要导向的民主形式。

本质

广义地讲,电子民主即电子时代的民主。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体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信息时代的民主有其独特的表现形式于是电子民主的概念应运而生。由于信息技术为政府与公民的直接交流提供了可能,它不同于现今社会广为采用的代议制民主,其发展趋向是直接民主。尽管如此电子民主的本质仍然与传统的民主一致都体现了主权在民的理念。

学者们在定义电子民主时也纷纷提到了民主这一本质特征,如宋迎法、刘新全在《电子民主:网络时代的民主新形式》中提到“电子民主是完全网络时代的民主新形式”;其他类似的观点如“电子民主是一种超越时空限制和体制束缚的民主,可以有效地弥补传统民主制度的不足”,“应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来支持以公民为中心的民主过程”等等。

内容

各国学者对电子民主内容的界定同样也是众说纷纭。欧洲科学研究所认为电子民主是“让公民了解信息;参与请愿协商议事。公投和选举;互相交流形成电子社区和相应活动:参与电子竞选”。还有学者认为“电子民主实现的方式可以分为两类一一电子投票(在选举中用电子的方式进行投票)和电子参与(利用因特网和相关技术来促进公民在咨询和社会构建上的参与度)。苏格兰的国际电子民主中心认为,电子民主通过电子咨询和电子申诉两种方式这种电子民主概念强调两种互动关系:一种是公民可以向政府反馈对公共问题的看法:另一种则是公民可以积极地参与政策制定过程。尽管学者们各持己见但他们所认同的一个核心点便是,电子民主强调参与和反馈。综合所有学者的研究。笔者将电子民主的内容分为3大部分:电子公开、电子交互和电子反馈。

(一)电子公开

电子公开是指政府在政府内部行政电子化与自动化的基础上利用现代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建立起网络化的政府信息系统并通过不同的信息服务设施(电话、网络和公共电脑站等)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其方便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下,提供政府信息和服务。电子公开的过程是政府信息的输出过程,是电子政府行使职能的过程。

政务信息公开的目的是实现政府透明化,民主的前提是对信息有知情权。公民在对信息有知情权的前提下才能站在与政府平等的平台上与政府产生互动进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亦即政府信息的输出是信息交互与公民反馈的前提和基础。

(二)电子交互

电子交互是电子民主的核心。绝大部分研究认为不管是信息的输入还是信息的输出,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政府能和民众产生信息的交互实现民主。一些机构认为电子民主的直接目的是”为公众参与国家的政治决策提供一个电子空间和网络虚拟社区增加公民参与民主过程的机会便于政府、政治团体能够充分了解、发掘和采纳公众的观点、知识和经验,保证政府和公众交流渠道的畅通,及时对公众和社会的信息做出响应“。

(三)电子反馈

电子反馈是在公民对政府信息有了一定了解的基础上为了表达自己的看法而不方便在线交互时所采取的公民向政府传达信息的形式是公民意见的反馈。信息交互环节强调互动,而电子反馈强调公民单向的意见表达。公民过去向政府传达信息的主要形式是上访。信息化的发展为公民表达意愿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形式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市长信箱就是典型的一例;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移动与新华网在2008年两会期间联合推出”两会手机报“短信留言平台新华网平均每秒钟能收到2至3条向两会建言的短信,两会留言活动刚推出短短2个小时,已收到建言短信上万条;类似的还有北京市”纠风“办公室和原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合办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手机短信平台“,”该平台的开通不仅拓宽了政府联系群众的渠道也是政府接受群众监督的又一条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和水平的一次有益尝试。

因此公民电子反馈作为政府与公民直接沟通的补充也是电子民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目标

电子民主的目标与其兴起背景是密不可分的。国内外学术界普遍认同的一点是电子民主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培养民主要素巩固民主进程推动民主发展。考虑到电子民主引起学界的重视是在电子政务开始普及之后我们有必要将电子政府的目标同电子民主的目标相结合.得出更准确、更全面的结论。联合国的千年宣言对此做出的解释比较详细:电子民主可以促进民主和参与式的治理,产生更具回应性和有效性的政府。因此电子民主不仅要促进政府的服务性也应推进高效政府的建设。所以电子民主的目标应当是通过更高水平的民主来提高政府绩效。

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们可以得知:截比2007年6月底,中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了1.62亿,网站数达131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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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中国互联网发展之快,影响之大,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目前,中国互联网的发展速度位居全球增长势头最迅速的国家之列,互联网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而而,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未来中国网民数目仍会以高速度继续增长,网民的特征结构将进一步趋向合理,网民对互联网的使用也将进一步趋向理性和实用。网络的使用所唤醒的公民民主意识和新兴的电子民主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一)电子民主已在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1.网民已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参与的主要力量。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例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说:“据人民网、新华搜狐网、新浪网和央视国际网不完全的统计,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给总理本人提出问题,多达几十万条。我国的网民90%的是18-40岁的年轻人。这些电子民主的实践者代表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毫无疑问,电子民主必将在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更加积极、更加重要的作用。

2.电子民主正在不断推进我国政府工作的民主化进程。政务信息是社会的公共物品,公众享有平等获得的权利。随着中国全社会民主意识的提升,公众要求参政、议政,要求政府加强民主化管理的呼声日益高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已经成为社会的发展趋势。目前,中国的电子政务建设正是以对公众的关注、为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目标,虽然还没有充分的条件让绝大多数公众参与国家政策制定的讨论,但从已经建立的许多国家或地方政府网站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通过网络或者电子政府展现出来的形象,比以前有了巨大的进步,更加开放、高效和透明,更加具备民主精神。1998年7月,北京市政府建立了统一的北京市国家机关网站——”首都之窗“(wvw.beijing.gov.cn),它既成为北京市政府重要的新闻发布渠道,也成为北京市政府了解民众意见,检查与反省自己工作的一个窗口。在全国,与”首都之窗“类似的政府网站有很多。在政府网站的环境中,人民的愿望和要求能够得到最快捷的回应,人民的意愿能够得到真正的尊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追求的理想状态正在逐步变为现实,将属于人民的公共权力交给人民,政府在人民的直接和间接监督之下代为行使权力,这也正是电子民主的发展要求与目的。电子政府能够实现政府在传统社会无法实现的功能。通过电子政府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和办公透明度,加强了公众对政府机构事务的了解,丰富了政府和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这被视为中国电子民主的有益发展。在北京、上海、深圳等许多地方,政府通过互联网征集民意已经成为一种很常用的做法,已经把互联网视为提高决策水平的有效手段。

(二)中国电子民主的发展仍存在着问题

电子民主作为信息时代民主的新形式,具有传统的代议制民主所无法企及的优势,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缺陷。在我国,工业化还没有完全完成,同时又而临着信息化与网络化的冲击,尤其是出现的电子民主这一全新民主形式,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为公众政治参与增加了新的渠道,促使社会逐步向更加民主的方向迈进。但是由于信息传播的自由性,现有的管理体制无法对信息网络的社会行为进行有效调整,电子民主的发展很可能超出了现实社会所具有的监控能力。综合来看,中国电子民主的发展存在以下三个方而的问题。

1.电子民主的政府治理不足。中国互联网信息资源数量调查结果表明,在网站内容更新方而,有些政府网站的内容更新周期在半年以上。同时,政府网站的交互性服务水平普遍较低,”投诉、举报、信访“、”表格下载“、”民意调查、意见征集“是政府网站提供最多的三项交互性服务,但也只有不到1/3的政府网站提供,政府网站普遍存在网页内容单调、陈旧,更新缓慢,实用性低的问题。因此,政府网站这座政府和民众间的”电子桥梁“并不十分畅通,民众和社会的力量并不能顺畅的释放出来,政府较难整合民间不同领域的力量并将其导入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行列,形成建设国家、发展民主政治的共同力量。

2.电子民主的道德治理不足。目前,中国网络伦理规范体系是非常薄弱的。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而:首先是社会问题。在网络公共空间中,自由表达的欲望似乎可以逾越道德和法律,出现了大量的道德失范现象。例如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名誉、利用网络进行中伤、诽谤、造谣生事、盗用他人的帐号、攻击他人的网络和计算机造成实际损失等等,都是引起现实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其次是政治性问题。施拉姆传播理论认为,言论自由是有条件的,它的性质是在言论自由权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言论自由以人对他的思想有义务为基础。这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不负担起这个对于他的思想义务,运用言论自由去煽动仇恨、诽谤、说谎,或者故意利用言论自由来站污真理,那么他就没有要求言论自由的权利。只有在一个人负起相伴随的道德义务时,他才有道德权利。而实际上,在网络民主时代我们很难对这种言论自由加以责任和道德规范的制约。

3.电子民主的法制治理不足。自1996年以来,中国政府已经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如《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但随着网络应用的深入发展,在已颁布实施的一些法律法规中,有一些条文已明显滞后,一些关于网络行为的认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对2001到2004年5月间的网络犯罪案件分析后认为,互联网立法严重滞后,是造成网络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互联网发展迅速,而且是一个无国界、无时空概念的虚拟世界,现行《刑法》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许多方而跟不上时代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从加强政府治理、加强道德治理以及加强法制治理三个方而入手,促进中国电子民主向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

趋势

现代西方各国的电子民主都尚处于起步阶段。从目前中国电子民主的发展情况来看,更是如此,它们基本上有着同样的发展趋势。那么,电子民主能代表着美好的未来吗?针对这一问题,以美国学者台德·贝克尔为代表的许多学者做出了这样的预测:随着电子民主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它的优越性将越来越多地展现出来并为人们所接受。到那时,它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并逐步取代某些传统的政府部门。但也有一些学者担心电子民主会给传统民主政治带来挑战。正像埃瑟·戴森所指出的:“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出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和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中国的电子民主将在借鉴的基础上从国情出发而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电子民主将与政府体制改革越来越紧密地结合

电子民主的发展,将促使政府通过在互联网上开设站点来树立新的政府形象,密切政府与公众的联系。如:削减名目繁多的规章制度,通过网络简化政府管理的行政流程;公开政府的决策,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对政府的绩效评估;推进公共服务的网络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公开政府的财政收支,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管;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精减机构和人员,实现廉价政府等,这些都将有力地推动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入。

(二)有关电子民主的法制将更加完善

这主要包括“电子认证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法”等。在推行电子民主过程中,电子认证是被呼吁最多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必须将电子认证的有效性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互联网的普及使知识和信息能以最经济、最迅速的方式传播,使每个公民都具有了自由获取信息的条件。“政府信息公开法”将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公开提供法律依据,而公民只有对社会和政治事务有了全而而深人的了解,才谈得上理性地参与讨论和决策。

(三)电子民主将推动民主向直接民主发展

直接民主包括直接参与、直接选举和全民公决等众多形式,尤其指在具体问题上以直接参与来做决定。但在至少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家体制意义上的直接民主还缺乏可行性,因为直接民主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和政治成本都很高,尤其是容易造成社会的过度政治化,其实行效果也存在疑问。然而,电子民主恰恰能够解决这些问题。公民通过网络可以更充分地了解政府和寻求政府服务;也可以向政府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决策,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使集体决策的范围拓展到一切能利用网络终端的公众。不难想像,普通公民只要坐在家中或办公室里,就可以利用计算机或一些更高级的通信设备,通过按几个键或点几下鼠标来对地方或国家事务轻松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四)人们对电子民主的研究将更加深入

围绕着直接民主代替代议制民主的问题,越来越多的学者将投入到电子政府的研究中。每一个时代都有着自己不同以往的政府治理模式。而对信息时代和信息社会的到来,学者们将在研究如何利用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改造政府的同时,反思政府存在的价值、意义和使命,反思传统政府治理的缺陷和误区,从而实现善治,达到善政。

(五)电子民主可能给传统民主政治带来挑战

从世界范围看,网络技术被一些发达国家用来推销其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独立和社会稳定构成了现实威胁,加剧了民主的不均衡发展;从国内看,网络技术还主要被国家垄断,电子民主可能为一些政客和特殊利益集团影响控制政治提供了便利的工具,可能导致“政治欺骗”,使政治参与流为程序化形式,不可避免的造成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犯。甚至有人担心以计算机为主的世界将受到某一阶级的统治,出现“电子法西斯主义”。

目前我国网民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很低,网络发展的规模小和地域分布不合理的问题,网络时代的数字鸿沟是实现民主的巨大障碍。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中,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男性与女性、兴趣习惯存在差异,他们的权益未必能得到体现。信息技术可能会导致信息的贫富两极分化,出现信息技术精英和信息穷人,一部分人将被剥夺更多的民主权利。

电子民主的虚拟性可能导致其与现实结合的困难。德国学者巴巴拉·贝克尔认为,在网络社会中,一组代码、一个角色符号,合成了身份的维持物。网络主体身份的这些特别的因素使得我们在理解网络主体时必须从一种新的角度来考察我们平时所说的“身份”。在网络上,人们之间同样可以形成某种“社团”甚至“组织”,但在形态上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完全不需要今天意义上的实际的社会行为,只要把自己的数据输入网络就行。与传统社团相比,网络虚拟社团组织起来更方便,范围几乎不受限制,它把人的交往空间扩展到整个地球。这种虚拟身份、虚拟社团、虚拟社区等作为一种独立力量沿着正式的组织体制参与政治过程是很困难的,也需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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