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玛
查玛系蒙藏宗教文化交流的产物。于十六世纪后半叶随同噶鲁派(黄教)喇嘛教传入,至今已有四百年的历史。并在长期的演变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它是一种以演述宗教经传故事为内容的面具舞。人物繁多,形态各异,分“大查玛”(主要神祇)和“小查玛”(泛指鸟兽及侍从)两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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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玛:有殿堂舞、米扩佛传舞、寺院舞、大场舞四种表演形式,独舞、双人舞、多人舞、大群舞一应俱全,亦可穿插即兴表演。表演程式化、规范化。舞蹈语汇的运用多以所表演人物的个性划分。一般是“大查玛”动作沉毅坚定,庄重徐缓,“小查玛”动作乖巧多变,灵活敏捷。表演时二者相映相衬,各具特色。如却吉勒(阎王)舞动作刚劲犷悍,举手投足都极富雕塑性;鹿神舞动作矫健奔放而有气势,技艺性颇强,带有竞赛性质;好扣麦(骷髅)舞动作灵活洒脱,时而随鼓声颠跑跳跃,时而故作威风状进行戏谑表演,身体的起伏,头部的昂垂,手的绕动舞步的踏跳配合融洽,很有韵味!
于十六世纪后半叶随同噶鲁派(黄教)喇嘛教传入,至今已有四百年的历史。“查玛”舞流传十分广泛,绝大多数寺庙均于宗教节日时表演。其舞蹈形式影响甚广,至今仍在蒙古族舞蹈的创作、表演与教学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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