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伟
- 姓名
- 孟伟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出生日期
- 1956.9.22
- 籍贯
- 山东青岛毕业院校青岛海洋学院
- 专业
- 海洋地质专业
目录
孟伟,1977年考入山东海洋学院(今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质系学习,青岛海洋大学(今中国海洋大学)物理海洋学硕士,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环境科学博士。
1982年1月至1986年6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干部。
1986年6月至1997年7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科研处助理工程师、副处长、处长。
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处长。
1999年1月至2001年12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
2006年6月至2016年10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9年12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13年3月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
2016年10月,不再担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职务。
2017年11月10日,据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消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孟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17年11月14日,中国工程院第六届主席团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新补充修订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停止孟伟中国工程院院士资格。
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孟伟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孟伟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孟伟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2018年4月4日,据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消息:经中央纪委批准,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对孟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孟伟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下属报告巡视谈话内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长期不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违规转让股权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孟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技术总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科学道德,毫无家国情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孟伟政治蜕变,经济贪婪,从一名环境保护工作者沦为政治生态、自然生态的“污染源”,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科技界造成了严重恶劣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孟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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