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王新民 曾担任三亚楼兰酒店管理公司、三亚蓝色·博格达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三亚润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上述3家公司均由地勘局管理控股。2012年6月12日,王新民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姓名 王新民 目录 2012年6月13日 新疆地勘局原局长杨有明伙同他人贪污受贿1800余万元 获刑19年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张云 下一篇 马丁·肖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