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光东
郝光东,男,蒙古族,1959年11月出生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大学学历,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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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光东,男,蒙古族,1959年11月出生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大学学历,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1978.09-1980.07 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公安中专班学习;
1980.07-1983.07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一处干部;
1983.07-1985.07 内蒙古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6.06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一处干部;
1986.06-1987.07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海东路派出所锻炼;
1987.07-1990.03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三处治安科科员;
1990.03-1994.08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三处治安科副科长;
1994.08-1996.12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三处治安科科长;
1996.12-1997.09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三处副处长;
1997.09-1999.06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1999.06-2003.06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处长;
2003.06-2003.12 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
2003.12-2007.12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
2007.12-2011.05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
2011.05-2012.12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
2012.12-至 今 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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