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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CGWIC)创立于1980年,植根于中国航天,是以科技为先导、贸易为龙头、实业为基础、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作为中国航天外经外贸的主渠道, 是中国政府批准的经营卫星商业发射服务、卫星整星出口及开展国际空间技术合作业务的唯一商业机构,2004年底,长城公司经历了拆分重组,业务进行了重新的划分,新长城公司成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目录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公司)创建于1980年,是中国政府授权的从事商业发射、卫星系统以及空间技术合作的商业机构。

作为中国航天国际化经营的专业公司,长城公司致力于中国航天国际化发展,已发展成为航天产品及服务的系统集成商,能够完整地提供商业发射服务、卫星在轨交付、卫星地面测控站建设、卫星应用、项目融资、保险、人员培训及技术转让等整体解决方案,以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满足客户多方位需求,享誉国际宇航界、金融界及保险界。

长城公司在向客户提供卫星应用、新能源、信息电子产品、石油石化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优质产品的同时,还可以提供国际合作、咨询、展览、物流、国际贸易、工程承包、 招投标、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专业化服务。

企业文化

作为中国航天外经外贸的主渠道,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倡导“自立自强,务实创新,团结奉献,高效服务”的企业精神,以“开拓进取,刻意创新,恪守信誉,高效服务”为经营理念,确立了“突出专营,多元发展,壮大实力,服务航天”的发展思路,为创建国际一流的跨国公司而不懈努力。

历史沿革

1980年10月16日,长城公司成立,七机部副部长李昌安兼任总经理,从事空间技术服务和其他航天产品的外经外贸业务。

1982年6月16日,唐津安任公司总经理。

1985年10月26日,中国政府宣布长征火箭进入国际市场,长城公司负责市场开发工作,随后公司获得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和卫星国际合作的独家经营权。

1987年6月16日,长城公司与法国马特拉公司在巴黎航展上签订了在长征二号丙运载火箭发射的返回式卫星上搭载其微重力实验装置的合同。同年8月5日长征二号丙火箭发射的中国第9颗返回式卫星,成功搭载了法国马特拉公司的两台微重力实验装置,并于8月10日安全返回。这是我公司首次签署商务搭载合同,向国外用户提供星上搭载服务。

1988年11月1日,长城公司与美国休斯公司在美国洛杉矶签定了用长征二号捆绑式火箭发射两颗澳大利亚澳塞特-B卫星合同。它是中国第一个商业卫星发射服务合同。

1990年4月7日,长征三号运载火箭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准确地将休斯公司制造的“亚洲一号”卫星送入地球同步转移轨道。中国通过卫星电视向全世界转播了首次运用自行研制的运载火箭成功发射外国通信卫星的实况。这一成功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市场。

1990年7月16 日,经过18个月研制的长征二号捆绑式运载火箭首次飞行试验成功,并将搭载的巴基斯坦卫星送入预定轨道。这是中国首次搭载外国卫星。长征二号捆绑式运载火箭是中国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在成熟技术基础上研制的首枚大推力运载火箭,它的成功使长征火箭的近地轨道运载能力达到9.5吨。

1992年3月25日,经贸部批准中国长城工业公司更名为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

1992年4月24日,长城公司与世界最大的卫星通信组织国际卫星组织签署了用长征三号乙火箭发射708国际通信卫星的合同。

1992年11月,公司开始对交通银行进行投资。目前已累计持有交行股份8736万股,并出任交行监事会派出监事。

1992年12月21日,长征二号捆绑式火箭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发射美国休斯公司制造的澳大利亚澳赛特B2卫星,火箭起飞后约48秒卫星爆炸,中国航天经历了第一次商业发射的失利。

1993年4月28日,长城公司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签署了用长征二号丙改进型火箭发射铱星合同,该合同包含11次发射,每次发射两颗铱星。

1993年,以长城公司为核心企业组建了航天外贸集团,长城公司法人代表张通。这次机构调整强化了综合功能,先后成立的专业公司可以独立承揽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科技咨询、国际展览、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仓储运输、物业管理、旅游等多项业务。

1993年,公司在中国企协评选的全国百家知名企业中,名列第51位。

1994年7月,公司获得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的亚太二号卫星项目出口卖方信贷3亿元人民币,该笔贷款为中国进出口行成立后发放的第一笔贷款。

1995年11月28日,长二捆火箭以及近地点固体发动机(EPKM)成功地发射了亚洲二号卫星,这表明我固体火箭发动机技术有了新的突破。

1995年,公司被国有资产管理局列入按净资产排列的“中国的脊梁——国有企业500强”,排名第358位,是航天系统唯一的入选企业。

1995年,长城公司居全国机电产品出口额最大企业的第6位;全国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最大企业的第9位。

1996年2月15日,我国大推力的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首飞发射国际708卫星,起飞22秒后因平台倾倒导致火箭坠地爆炸,星箭俱毁。这次失利导致国际用户、保险界对长征火箭的信心产生动摇,中国商业发射经受严重挫折。面对困境,中国航天进一步强化长征运载火箭的质量管理,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改进措施,并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了长三乙故障调查,使长三乙在18个月后恢复发射并一举成功。

1996年4月,公司与苏州经济园发展公司等11家单位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协议,联合创立了中国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与由新加坡政府控股公司牵头组成的新方财团共同创办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这是中新两国政府间合作协议框架下的一项跨世纪工程。

1996年9月,公司在北京海淀苏州街兴建的“航天长城大厦”竣工。大厦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总投资4亿元左右,是集写字楼、公寓、商业与餐饮于一体的综合商厦。10月公司总部牵入大厦,随后,大厦正式对外营业。

1996年公司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授予的2000万美元额度对外融资权。

1997年4月,国务院将长城公司列入第二批国家扶持的重点国有企业。

1997年8月20 日,长三乙火箭恢复发射,成功发射了菲律宾马部海卫星,使得中国运载火箭地球同步转移轨道运载能力从2.6吨提高到5.2吨,并能够发射国际市场上的各种重型卫星。

1997年12月8日,中国第一次成功实施了低地球轨道卫星组网发射。长二丙/SD火箭以一箭双星的方式,将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制造的铱星送入不同轨道。这是长征火箭首次为外国用户提供一箭双星发射服务。

1998年2月,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出口卖方信贷一揽子受信额度框架协议”,协议总金额为40亿元人民币。

1998年7月18日,长征三号乙火箭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由欧洲制造的通信卫星——鑫诺一号卫星。

1998年8月,公司获得中国银行发放的15亿元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额度贷款,用于支持商业发射服务业务。

1999年6月23日,国务院发布文件,明确将长城公司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由新组建的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各持股50%。

1999年8月12日,外经贸部将长城公司列入100家重点联系企业。

2002年12月30日,长征二号F火箭成功发射神舟4号飞船,长征系列运载火箭获得了自1996年10月以来的连续27次成功。从进行第一次商业发射服务至今,商业发射占同期发射总量的56%,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已经实施了22次商业发射,为国际用户提供了5次搭载服务,共计成功发射了27颗商业通信卫星。

2003年2月21日,长城公司通过ISO9001-2000国际标准的认证审核,获得由国家认可委批准,国际认可论坛、多边承认协议、承认的公司质量系认证证书。

2004年12月27日,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重组大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召开。重组后的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集团公司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平台。王海波就任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新总裁。

2005年5月18日,在新加坡举行的中新经贸合作论坛上,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新加坡货运航空公司(SIA Cargo)及腾飞投资私人有限公司(Dahlia Investments)正式签约,共同组建长城航空有限公司,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三方分别持股51%、25%、24%。

吴邦国委员长和新加坡国会议长阿都拉出席了签约仪式,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王海波总经理与新加坡货运航空公司黄定安总裁和淡马锡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腾飞(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易华仁先生共同签署了合资成立长城航空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

2006年2月长城公司重组后,重新完善了质量体系文件,经过试运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质量体系活动,再次通过认证机构的年度监督审核。

公司股东

2004年底,长城公司经历了拆分重组,业务进行了重新的划分,新长城公司成为

组织结构

公司领导

总裁、党委书记:殷礼明

副总裁:郭昭平

副总裁:张晓东

副总裁:高若飞

副总裁:何星

纪委书记:张少勇

副总裁:付志恒

财务总监: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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