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黎强 原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总,曾是重庆市的著名企业家、市人大代表,在公交运输行业颇有影响。2010年2月8日,重庆市高院对黎强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黎强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黎强有期徒刑20年和其余30名被告人所处刑罚的判决。 姓名 黎强 性别 男 目录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案件脉络 2009年12月30日 重庆黑老大黎强一审被判20年徒刑 2010年2月8日 重庆黎强等涉黑案二审维持原判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张浩天 下一篇 琼·库萨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