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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近港口卸货条款

附近港口卸货条款是指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地点卸载的条款。根据我国海商法第91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原因致使船舶不能在合同约定的目的港卸货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船长有权将货物在目的港邻近的安全港口或者地点卸载,视为已经履行合同。在该条款下,船舶发生的绕航认为是合理的。

目录

对于附近港口卸货条款的引用,在

实践中,

承运人或在航次租船合同中的出租人在援用此条款时应注意下列一些事项:

(1)船舶必须在原定目的港等待一个合理时间;

(2)原定的目的港发生的不可抗力等原因早在承运人或出租人签订合同时就已存在,除非他们能举证不知道这种不可抗力的存在,否则不能援用本条款;

(3)附近港口的选择应及时通知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并考虑他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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