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即江西省政府,办公大楼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主要管辖省内的南昌、九江、赣州、宜春、吉安、上饶、抚州、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等11个地级市。江西省人民政府现任省长为刘奇,副省长为毛伟明、孙菊生、吴晓军、吴忠琼、秦义、胡强 ,秘书长为张小平。
目录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保留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挂江西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江西省文史研究馆)牌子〕,为协助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金融、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将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地方金融发展改革有关职责、企业上市工作职责划入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三)增加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行业综合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江西省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其部门和江西省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研究江西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请示江西省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江西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对国务院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与江西省人大、江西省政协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江西省政协提案。
(八)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江西省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国务院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十)协助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江西省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办理江西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办理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长
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组成部门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公安厅
江西省国家安全厅
江西省监察厅
江西省民政厅
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林业厅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文化厅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江西省审计厅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江西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三、直属特设机构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直属机构
江西省金融办公室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
江西省体育局
江西省统计局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西省粮食局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江西省法制办公室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南昌铁路局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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