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是国家“千人计划”子项之一。要求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济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来华)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其中,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重点引进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关系、外交学、心理学等专业的急需紧缺人才。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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