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千人计划”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国家“千人计划”子项之一。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1年。申报长期项目的 ,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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