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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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11月报道,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作的有关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继郑州后,成为第二个试点集体土地用于租赁住房的城市。
北京:千公顷土地料可增供达40万套出租房
根据部署,北京市计划于2017年-2021年的五年内供应10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平均每年供地任务量约200公顷。
“1000公顷集体土地,大约可以建设30-40万套出租房。”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称,目前北京市场租赁房源总量接近250万套,而30-40万套的集体产权出租房的增量,相当于未来5年,给北京增加10-15%的租赁房源。
北京此前曾明确,今后5年计划建设租赁住房50万套,并主要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安排。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大城市近郊区还有很多集体建设用地,北京这个政策有助盘活此类土地资源,对未来租赁房源供应和租赁市场的培育都有积极作用。
楼盘将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等地方
既然用于出租,地段、交通和周边配套就成为承租人考量的关键因素。
《意见》要求,集体租赁住房要合理选取建设地点,促进职住平衡。在规划上,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配套上,要具有一定的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
在布局上,要结合“三城一区”和产业功能区,坚持毗邻产业园区、交通枢纽和新城的原则进行布局建设;在实施上,统筹考虑村庄整治、城乡一体化进程。
未来或让北京房租下降
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北京此前已有试点。
从2011年起,北京市先后在朝阳区平房乡、海淀区唐家岭、温泉镇351、昌平区北七家镇等5个集体土地地块开展了租赁住房项目试点,建设租赁住房1.28万套。
张大伟预计,如果上述1000公顷土地建设的租赁住房如期投入市场,将有效缓解区域租赁市场供需平衡,北京住房租金也会出现明显下调。
《意见》指出,北京的集体土地租赁住房租金将参考周边住房租赁市场水平,鼓励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但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小产权房春天来了? 明确“只租不售”
北京市为下一阶段集体租赁住房工作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即符合规划原则、市场对接原则、只租不售原则、维护农民权益原则。
《意见》强调了集体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原则,明确集体租赁住房不得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坚决杜绝变相开发建设小产权房。
张大伟坦言,“防范小产权房是政策落地的难点”。谈及如何避免,严跃进说,一方面是政策执行中的严格管控;另一方面是让此类住房本身的土地使用有明确的证书和审批,同时加大对新开工项目的督查,防范部分项目违规操作。
这些城市都将推集体租赁住房
除北京市外,还有哪些城市探索了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呢?
11月15日,郑州市政府出台《郑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选取郑东新区及其托管区域作为郑州市的第一批试点区域。
“目前,仅北京、郑州有了集体租赁住房的落地项目,未来还有11个城市会发布政策细则与项目。”张大伟如是说。
2017年8月国土部发布《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明确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首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各类“只租不售” 租赁住房有何区别?
目前政策明确或市场已有“只租不售”住房,有集体租赁住房、公租房、地产商自持商品房等。
从定义上看,自持型商品房是由开发商自持商品住房面积,并将全部作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此类住房出租将被纳入政府监管,开发商“以租代售”将被取消拿地资格甚至注销资质。
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
集体租赁住房是农民集体持有的租赁产业(租赁物业),可依法出租获取收益,不得对外出售或以租代售。北京安排,可由区政府按市场价格整体趸租作为公租房,再向中低收入家庭按公租房价格出租,差价由政府补贴。
但在“只租不售”的共性下,这些住房在建设上却有着本质区别。
“公租房和自持商品房多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由于此前政策没放宽,集体建设用地上的租赁项目相对较少。”严跃进说,如果要建集体租赁项目,以前是先征地,让集体建设用地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能继续配建。如今,新的政策则可绕过土地变性等环节,提高建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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