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柱
王兴柱,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黑龙江双城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现哈尔滨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大庆石油学院(现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毕业,硕士。现任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市长。
目录
1988.09—1992.07,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现哈尔滨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学习;
1992.07—1996.09,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科员;
1996.09—1998.01,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管理局生产协调部副部长(副科级);
1998.01—1999.02,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综合部负责人;
1999.02—2000.05,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
2000.05—2000.10,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宏伟化工园区筹建办主任(正科级);
2000.10—2001.02,林甸县委常委;
2001.02—2006.11,林甸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处级)(2004.09—2004.12,清华大学学习);
2006.11—2007.04,林甸县委副书记;
2007.04—2010.02,大庆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处级);
2010.02—2011.02,肇州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11.02—2015.12,肇州县委书记;
2015.12—2016.12,富锦市委书记。
2016.12—2017.11,绥芬河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2017.11—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市长
2017年11月26日上午,绥芬河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王兴柱同志的任职决定。省委决定,王兴柱同志任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