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平
王小平,1962年4月出生,宁夏固原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宁夏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宁夏自治区吴忠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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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09——1985.07,宁夏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5.07——1988.08,固原县公安局张易派出所民警;
1988.08——1994.12,固原县公安局什字路镇派出所所长;
1994.12——1996.08,固原县公安局文化街派出所所长;
1996.08——2000.09,固原县公安局文化街派出所所长(副科级);
2000.09——2002.07,固原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2002.07——2003.05,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2003.05——2005.11,西吉县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局长;
2005.11——2006.09,固原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实验区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2006.09——2008.04,泾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04——2009.07,宁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主持工作);
2009.07——2009.09,宁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2009.09——2012.12,宁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
2012.12——2014.10,宁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局长(总队长)(副厅级);
2014.10——, 吴忠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兼督察长。
2016年11月30日,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第五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王小平当选市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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