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程瀚

程瀚,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安徽繁昌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17年11月,被提起公诉。

目录

1981年09月至1985年0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生;

1985年07月至1997年11月,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7年11月至2000年05月,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0年05月至2004年12月,安徽省公安厅一处处长(其间:2001年09月至2001年11月,参加安徽省委党校县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年12月至2007年04月,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

2007年04月至2007年07月,合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7年07月至2008年09月,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8年09月至2011年04月,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级)、党委书记;

2011年04月至2014年08月,合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2008年09月至2011年06月,参加合肥工业大学行政管理与电子政务专业学习);

2014年08月至2016年10月,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5月1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依法逮捕

2016年10月28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徽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程瀚(副厅级)决定逮捕。

提起公诉

2017年11月,安徽省司法厅原副厅长程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程瀚,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5年2月,被告人程瀚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长、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汽车牌照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巨额财物;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霸王别姬    下一篇 陈国前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