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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换合同

房屋交换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互相交换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同。房屋所有权的交换,有的是属实物交换,有的是按价值交换。按价值交换的应评估作价,两房屋价值不相等时,低值房房主应补偿高值房房主差额价款,有些地方也称此为“差价换房”。房屋使用权交换,可能是自己所有的房屋交换使用,也可能是承租房交换。承租房交换的,应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则不得交换。

目录

人们将位于不同区域的房屋进行交换,

在办理房屋交换合同公证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二点:

(1)原则上,租用的公房是不能进行交换的(指住户),但如果经产权单位同意,交换是可以进行的,只是交换合同的当事人变成了产权单位;

(2)房屋进行交换后,双方应当在一定期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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