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要因合同

要因合同是指给付行为与原因不可分离的合同。给付行为可与原因相分离的合同,为无因合同,又作不要因合同,如无记名债券兑付的合同。无因合同的债权人主张权利,无需证明原因。无因合同的债务人不得基于债务原因,以为抗辩。票据中的见票即付,即为无因合同。

目录

按照合同行为与原因能否分离,可分为有因合同与无因合同。给付行为与原因不可分离的合同,为有因合同,又作要因合同。典型的合同均为有因合同。给付行为可与原因相分离的合同,为无因合同,又作不要因合同,如无记名债券兑付的合同。无因合同的债权人主张权利,无需证明原因。无因合同的债务人不得基于债务原因,以为抗辩。票据中的见票即付,即为无因合同。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原口动物    下一篇 罗城野生毛葡萄酒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