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北泉
原中共英德市委常委、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原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2年11月,因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8月,因涉嫌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2014年1月,以被告人郑北泉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 姓名
- 郑北泉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71年7月
- 入党时间
- 1997年7月
- 籍贯
- 广东清远
- 民族
- 汉族
- 毕业院校
- 中国人民警官大学
- 学位
- 本科
- 参加工作时间
- 1995年7月
目录
1991.09-1995.07 就读中国人民警官大学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本科毕业。
1995.07-1996.03 在阳山县公安局七拱派出所工作,任干警。
1996.03-1996.10 在阳山县公安局阳城分局工作,任干警。
1996.10-1999.05 在阳山县公安局工作,历任干警、办公室主任。
1999.05-2000.10 在阳山县公安局阳城派出所工作,任所长。
2000.10-2010.01 在阳山县公安局工作,2000.10 任副局长,2003.08 任正科级副局长,2007.07 任政治委员。
2010.01- 任中共英德市委常委,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0.03 兼任中共英德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2.11.26- 英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因涉嫌徇私枉法和严重经济问题,被清远市纪委立案检查,接受组织调查。
2012.11.27- 广东英德市副市长郑北泉涉嫌徇私枉法等被调查。
2013年8月-英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郑北泉涉嫌徇私枉法、收受巨额贿赂、违规经商、工作失职,情节严重,已涉嫌犯罪,并已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2014年1月-由清远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原英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郑北泉涉嫌徇私枉法、受贿一案,经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被告人郑北泉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 2012年11月27日 | 广东英德原副市长郑北泉因徇私枉法、经济问题接受调查 |
| 2013年03月5日 | 广东英德市副市长郑北泉、公安局副局长谢龙生受处分 |
| 2014年01月6日 | 原英德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郑北泉一审被判刑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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