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志霖
宋志霖,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宁夏吴忠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银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目录
1984年08月至1987年07月,吴忠市第二中学教师;
1987年07月至1997年07月,吴忠市第一中学教师;
1997年07月至1998年07月,宁夏自治区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干部;
1998年07月至2001年02月,宁夏自治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科员;
2001年02月至2002年12月,宁夏自治区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科员;
2002年12月至2007年09月,宁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文秘机要处处长;
2007年09月至2012年02月,宁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副主任(正处级);
2012年02月至2012年09月,宁夏自治区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
2012年09月至2015年03月,宁夏自治区纪委政策法规研究室主任(副厅级);
2015年03月至2015年11月,宁夏自治区教育工委委员,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长;
2015年11月至2016年09月,宁夏自治区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长;
2016年09月,银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7.6——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银川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6年11月30日,中共银川市第十四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宋志霖为中共银川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2017年6月,当选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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