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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再保合同

临时再保合同即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为了进行临时再保险而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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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再保合同签订的过程一般是这样的:先由分出公司或其

临时再保险的优点在于:不论是分出公司还是分入公司都具有灵活性,选择余地大。但这种分保形式也有很明显的缺点:

1.由于分保业务必须得到分保接受人的同意,因此,只有在全部临时分保业务安排完毕后,原保险人才可能对保户承保,这样有可能失去机会,影响业务的开展。

2.由于必须逐笔安排业务,及到期续保,手续繁杂,容易增加营业费用的开支。正是由于这些特点,临时再保险一般适合于那些新开办的或不稳定的业务,合同分保中规定除外的或不愿放入合同的业务;超过合同分保限额或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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