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共同保险合同

共同保险合同是指共同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以相同的保险利益,针对一个标的,分别向几家保险公司投保相同的险种,各保险合同的保险金总和没有超过保险价额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这种情形主要发生在单个保险人没有相应的财产保证,必须以保险人联合形式加以承保的场合。
中文名
共同保险合同
外文名
Co-insurance contract
含    义
指投保人以相同的保险利益
形    式
保险人场合标的物所具

目录

(1)单独的投保人。指一个投保人分别向几家

(1)合法性。共同保险合同的合法性表现在与重复保险合同的比较上。前述共同保险合同构成要件上,与重复保险合同没有任何的区别,强调只有一个投保人而向若干个保险人投保。然而重复保险合同中,必然要有一部分约定的保险金额得不到赔偿,法律不支持被保险人对这部分保险金提出请求权,因为那样会使被保险人获不当得利,因此可以理解为这一部分保险金额不具有合法性。相反,共同保险合同中各保险合同都依法有效,因为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总和,并没有超过保险价额。

(2)责任单向性。共同保险合同的责任单向性是指保险责任完全由各保险人承担,风险不在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分配,从而构成了与保险合同共保条款的区别。如前所述,“共保条款”是要增加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注意义务,督促其尽到对于被保险财产的善管义务,将一部分财产损失的责任留给投保人自己。而共同保险合同关系中投保人一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全部地转给若干个保险人。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赵萝蕤    下一篇 潮汐摩擦

标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