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有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其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
- 中文名
- 保险合同终止
- 外文名
- Termination of the insurance contract
- 本 质
- 合同权利
- 结 果
- 消灭权利和义务
目录
1.直接原因不同
保险合同终止的直接原因是合同的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一方死亡或消灭等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发生;保险合同的解除虽然也需要某些法定或约定事由,但解除合同的直接原因是
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
保险合同的终止,除因解除而终止外,一般不存在当事人违约的问题,是合同的自然消灭;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是因投保人违约而造成的,即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超过规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
2.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灭,不存在恢复效力的问题,当事人如需维持保险关系需另订合同;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根据当事人就是否恢复合同效力所达成的协议,合同可能复效。也可能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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