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理赔罪
虚假理赔罪是指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中文名
- 虚假理赔罪
- 刑法典
- 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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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
刑法第183条规定,犯本罪的,依犯罪主体身份不同,分别按照刑法第271条及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后应当说明,刑法第184条、第185条分别规定了两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故对其处罚时应适用的法条,其犯罪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与相应的刑法条文设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实际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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