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揽全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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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立足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
不断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我们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决定的,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客观要求。当今世界,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世界的力量组合和利益分配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从国内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都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特别是进入新世纪,我们党肩负着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
提高总揽全局的能力,一是必须提高理论思维能力。要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二是必须提高协调能力。各级党组织应本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同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要统筹协调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三是必须提高创造能力。党必须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立足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清醒认识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切实做好“结合”的文章;要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善于把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置于国内外宏观形势和全国工作的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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