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监督
群众监督,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种最主要的监督方式。它是指公民个人和集体以及基层自治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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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对国家机关特别是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
群众监督的内容非常广泛,形式也多种多样,最主要的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参加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属的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以及职工代表大会等,协助人民政府办理一些事务,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企业职工通过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并监督干部。另一种是直接向各级国家机关、行政领导写信或面访,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广泛的监督。
加强群众监督,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强化群众监督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三是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从法律制度上求保障。
四是构筑群众监督平台,从监督方式上求突破。通过这些措施,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人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真正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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