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2004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提高了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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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已成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
2004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这两个文件对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选拔程序、考试考察的方法、纪律和监督等作了规定。两个文件着重解决以下问题:加大推行两项改革的力度,推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致力于拓宽视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同年,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对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考试的科目、测评要素、内容、方式方法及实施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从2003年到2006年底,全国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余人,其中厅局级390余人,县处级3800余人。至此,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共2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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