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体制
- 中文名
- 党的领导体制
- 执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地位
- 党的组织系统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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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体制指党的领导机构设置、隶属关系和权限划分的规范和程序,是党的组织系统的核心。它表明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所形成的纵向系统和横向联系,是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整体功能的网状体系。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包括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基层组织的领导机关。党的十二大以来的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机关是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状况和党担负的任务不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构成和职能也不同,就是同一领导机关的权限也有所变化。一般地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领导核心,具有对全党实行总的领导的职责和权力;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负有对本地区的工作实行领导的责任;党的基层领导机关对本单位、本区域工作负有领导或保证监督的责任。
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脱胎于革命战争年代,是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确立,在大规模群众运动和不断强化计划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党的领导体制也是在这个过程中并且适应这种要求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受这种影响,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中存在着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存在着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工作效率不高、官僚主义严重的弊端。这种领导体制很不适应在执政和发展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更好地发挥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促进和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党的领导体制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
(1)按照党政分开的原则,理顺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国家机关、经济组织、文化科学教育组织及其他各种群众团体的作用。(2)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科学划分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权限,调整党的领导机构的职能,转变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
(3)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保证党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4)发展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民主权利。要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直接参与的机会。
(5)改革干部人事制度。要适应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的要求,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指导下,改变干部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改变用党政干部的一个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建立能够贯彻和体现注重政绩、鼓励竞争、民主用人、公开监督原则的各种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和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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