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陂头)会议
- 中文名
- 陂头会议
- 时 间
- 1930年2月7日至9日
- 地 点
- 江西省吉安县陂头村
- 主持人
- 毛泽东
目录
古田会议结束以后,江西、福建,广东之敌对闽西地区发动“三省会剿”,围攻红四军。为了将敌引出闽西,打破“会剿”,发展闽西苏区,扩大赣西南根据地,红四军离开闽西,向武夷山中部及赣南进军。1930年2月7日至9日,毛泽东在吉安东固地区的陂头村,主持召开了中共红四军前委、赣西特委(赣南特委因来不及赶到未参加)、红五、六军军委联席会议,即“二七会议”或“陂头会议”。
二七会议听取了毛泽东关于政治形势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与会代表联系当地斗争实际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并解决了对赣西南党和革命根据地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一系列问题。会议根据对全国及江西革命形势的分析,确定了赣西南党的重要任务是深入土地革命,建立革命政权和发展工农武装,并提出江西有“首先胜利夺取全省政权之可能”。由于会议强调了完成这一任务的艰巨性和伟大意义,从而克服了赣西南党内麻痹轻敌埋头建设的思想,统一了党的思想和行动,为争取更大的胜利创造了前提,会议制定了在军事上首先解决吉安周围之敌,然后攻打吉安的战略战术部署,规定了行动纪律和财政政策,会议批评和纠正了前一时期赣西南党内在土地革命问题上的右倾思想,制定了《土地法》,强调了在土地问题上“一要分二要快”。会议还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从组织上加强和统一了党的领导,将红四军前委扩大为四、五、六军的共同前委,各军成立军委,受前委统一指挥。扩大后的前委由17人组成,毛泽东、朱德、曾山、刘士奇、潘星源为常委,彭德怀、黄公略为候补常委,毛泽东为书记。同时,赣西、赣南两特委合并为赣西南特委,刘士奇为书记。同时还决定召集赣四南党的代表大会及江西全省工农兵代表大会。
会议经过详细讨论颁布的《土地法》,在坚持没收地主阶级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的作法和“抽多补少”原则的同时,在没收对象、没收内容、以及分配对象等方面作出了比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更为明确的规定,具体指明“没收一切豪绅地主阶级及祠堂庙宇社会的田地、山林、池塘、房屋”;地主及反动派的家属、乡村中工商学各业,“得酌量分与田地”;游民分田的,须戒鸦片、赌博等恶习,否则收回田地。此外,二七《土地法》在废除债务和征收农业税方面也作出了一些新的具体规定,工农贫民欠商家交易之账,非商业高利贷的,“仍旧要还”;借贷可由县苏维埃按当地金融状况规定不超过普通资本在当地一般经济活动中所得利率之数;土地税按分田数量分八等征收,并按50%、20%、20%、10%的比例分别由乡、区、县、省苏维埃支配。上述新规定,充实和完善了党的土地革命路线和土地法,表明了党领导的土地革命的深入和实践经验的丰富。
二七会议也存在着对当时政治形势分析过分乐观的倾向;对赣南与党的看法上也曾错误地认为“地主富农充塞党的各级地方指导机关”;对特委中某些执不同见解的同志的批判和处理上也犯有错误。但是,总的说来,二七会议对迅速打开赣西南与党的工作局面,推动赣西南革命根据地的建设和发展,以至对整个赣南、闽西割据地区的革命斗争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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