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国共合作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同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建立的合作,即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7年8月中旬蒋介石被迫同意将在陕北的中央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地位。10月间,又将在南方十三个地区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至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第二次国共合作开始。
- 中文名
- 第二次国共合作
- 外文名
- The second KMT-CPC Cooperation
- 历史时期
- 抗日战争时期
- 开始时间
- 1937年8月中旬
- 结束时间
- 1946年6月
- 合作双方
- 国民党,共产党
- 相关人物
- 蒋介石,毛泽东,张学良,周恩来
- 开始标志
- 八路军和新四军改编
- 结束标志
- 1946年6月国军进攻中原解放区
- 合作时间
- 9年
目录
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致电
电文指出,如果国民党将上述五项要求定为国策,中国共产党愿意实行如下四项保证:停止武力推翻国民党政府的方针;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特区实行彻底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坚决执行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
经过多次谈判,蒋介石在原则上承认了国共合作抗日,并同意红军改编为三个师四万五千余人。同年7月13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秦邦宪、林伯渠到庐山,随即将《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交给了蒋介石。
这个宣言强调:只有我们民族内部的团结,才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同时,中共中央郑重声明:愿为彻底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而奋斗;取消苏维埃政府,改称特区政府;取消红军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在特区内实行彻底的民主制度和停止以暴力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
同年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了延搁两个多月的《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9月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实际上承认了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和蒋介石谈话的发表,宣告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的实现,标志着以国共合作为主体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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