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的三个根本性转变
军队的三个“根本性转变”: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例、条令办事的根本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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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的三个“根本性转变”: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例、条令办事的根本型转变。
2017年5月24日,
全军坚决贯彻习近平主席指示要求,加快领导方式和指导方式变革,着力推进制度创新、制度引领、制度规范,推动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完善符合法治要求的领导指挥体制。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制权利,着力强化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重新明确军委机关基本职能定位,推进军队领导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法制化,实现了治军方式的重大变革。
第二,坚持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各级适应改革后的新体制,牢固增强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的理念和定力,坚持用法治方式解决军队建设改革中的矛盾问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第三,推动形成依法运转的工作机制。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原则,完善决策指导,办事用权的程序规则,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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