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江
王春江,男,汉族,1964年2月生,甘肃永昌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甘肃省委副秘书长。
目录
1981.09——1985.07, 西北农学院植物保护专业学员;
1985.07——1988.04, 金昌市环境监测站;
1988.04——1990.06, 金昌市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1990.06——1995.03, 金昌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1995.03——1996.08, 金昌市环境监理所所长;
1996.08——2001.05, 金昌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2001.05——2003.12, 共青团金昌市委书记、党组书记(其间: 2000.07—2003.06,参加甘肃省委党校专门史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3.12——2006.06, 金昌市金川区委副书记;
2006.06——2007.01, 金昌市金川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7.01——2009.02, 金昌市金川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9.02——2009.04, 金昌市金川区委书记、区长;
2009.04——2011.04, 金昌市金川区委书记;
2011.04——2013.06, 金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13.06——2014.09, 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
2014.09——2016.11, 金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6.11——2017.12,金昌市委副书记;
2017.12——甘肃省委副秘书长。
2016年11月17日,中国共产党金昌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王春江当选为中共金昌市第八届委员会副书记。
2017年12月,拟任甘肃省委副秘书长。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