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部长论坛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以下简称“16+1合作机制”)于2012年正式确立。5年来,中国总理先后5次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举行年度会晤,相继发表了《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等重要文件,不断推动16+1合作提质增效。
中文名
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部长论坛
主办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举办时间
每两年举办一次

目录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简称“16+1合作机制”)2012年正式确立。5年来,中国总理先后5次与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举行年度会晤,相继发表了《中国关于促进与中东欧国家友好合作的十二项举措》、《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苏州纲要》、《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期规划》、《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里加纲要》等重要文件,不断推动16+1合作提质增效。

举办制度

该论坛每两年举办一届,邀请各国部长出席,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之间级别最高、分量最重的多边文化交流活动,也是设计、统筹和主导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以下简称“16+1文化合作”)的最重要平台。

20135月,首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部长论坛”在北京成功举办;第二届论坛于201511月在保加利亚首都索非亚举行;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部长论坛2017921-25日在杭州举行。

成果

近年来,得益于论坛机制的确立,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文化交流的内容不断得到充实,交流渠道日益拓宽。目前,16+1文化合作旗下的重要品牌项目包括:中国-中东欧国家艺术合作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创意产业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学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级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遗产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舞蹈夏令营和舞蹈冬令营、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夏令营、中东欧国家艺术节总监访华、中国演出行业代表团赴中东欧国家选购节目、中东欧国家作曲家访华采风创作以及中东欧国家美术家访华采风创作等。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黄友星    下一篇 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文化合作部长论坛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