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兴
原福建省纪委对三明市梅列区区长。2014年4月8日,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消息,刘振兴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已被调查。2014年4月16日,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消息,经查,刘振兴在三明市沙县、梅列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钱款,侵吞公款,道德败坏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 姓名
- 刘振兴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63年10月
- 籍贯
- 福建莆田
- 民族
- 汉族
- 毕业院校
- 三明师专
- 学位
- 大学
目录
曾任三明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副部长,三明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长,清流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将乐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沙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沙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沙县县委常委、副县长,沙县县委副书记、宣传部长。
2011年12月任梅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14年4月3日,据新京报报道,3日19时40分许,50岁的福建省金沙高中女教师王少云,从三明市梅列区区政府12楼坠亡。三明警方通报称,“3日19时40分,发现王某从区长办公室卫生间窗户坠落身亡。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和调查,排除外力侵害,系自主高坠死亡”。据刘先生称,妻子王少云曾于4月2日上午向三明市纪委实名举报,“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长期玩弄女性、贪污腐化问题”。刘称,妻子之前曾受到被举报人刘振兴电话威胁。
2014年4月8日,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消息,刘振兴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已被调查。
2014年4月16日,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消息,经查,刘振兴在三明市沙县、梅列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钱款,侵吞公款,道德败坏。刘振兴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振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目前正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重违纪违法
| 2014年04月08日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接受组织调查 |
| 2014年04月16日 | 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区长刘振兴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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