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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数

有理数是“数与代数”领域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在现实生活中有广泛的应用,是继续学习实数、代数式、方程、不等式、直角坐标系、函数、统计等数学内容以及相关学科知识的基础。数学上,有理数是一个整数a和一个正整数b的比,例如3/8,通则为a/b。0也是有理数。有理数是整数和分数的集合,整数也可看做是分母为一的分数。有理数的小数部分是有限或为无限循环的数。不是有理数的实数称为无理数,即无理数的小数部分是无限不循环的数。有理数集可以用大写黑正体符号Q代表。但Q并不表示有理数,有理数集与有理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理数集是元素为全体有理数的集合,而有理数则为有理数集中的所有元素。
中文名
有理数
外文名
rational number
提出者
毕达哥拉斯
提出时间
约公元前580年至公元前500年间
所属范围
实数
应用学科
数学

目录

命名由来

“有理数”这一名称不免叫人费解,有理数并不比别的数更“有道理”。事实上,这似乎是一个翻译上的失误。有理数一词是从西方传来,在英语中是rational number,而rational通常的意义是“理性的”。中国在近代翻译西方科学著作,依据日语中的翻译方法,以讹传讹,把它译成了“有理数”。但是,这个词来源于古希腊,其英文词根为ratio,就是比率的意思(这里的词根是英语中的,希腊语意义与之相同)。所以这个词的意义也很显豁,就是整数的“比”。与之相对,“无理数”就是不能精确表示为两个整数之比的数,而并非没有道理。

有理数的认识

有理数为整数和分数以及0的统称。正整数和正分数合称为正有理数,负整数和负分数合称为负有理数。因而有理数集的数可分为正有理数、负有理数和零。由于任何一个整数或分数都可以化为十进制循环小数,反之,每一个十进制循环小数也能化为整数或分数,因此,有理数也可以定义为十进制循环小数。

有理数集是整数集的扩张。在有理数集内,加法、减法、乘法、除法(除数不为零)4种运算通行无阻。

有理数的大小顺序的规定:如果  是正有理数,当  大于或小于  ,记作  或  。任何两个不相等的有理数都可以比较大小。

有理数集与整数集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有理数集是稠密的,而整数集是密集的。将有理数依大小顺序排定后,任何两个有理数之间必定还存在其他的有理数,这就是稠密性。整数集没有这一特性,两个相邻的整数之间就没有其他的整数了。

有理数是实数的紧密子集:每个实数都有任意接近的有理数。一个相关的性质是,仅有理数可化为有限连分数。依照它们的序列,有理数具有一个序拓扑。有理数是实数的(稠密)子集,因此它同时具有一个子空间拓扑。

有理数及其分类

有理数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有以下两种:

有理数








(2)按有理数的性质分类:

有理数有理数









基本运算法则

加法运算

同号两数相加,取与加数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异号两数相加,若绝对值相等则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若绝对值不相等,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得0。

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可以先相加。

符号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

分母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

几个数相加能得整数的可以先相加。

减法运算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把有理数的减法利用数的相反数变成加法进行运算。

乘法运算

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与零相乘,都得零。

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积的符号由负因数的个数决定,当负因数有奇数个时,积为负,当负因数有偶数个时,积为正。

几个数相乘,有一个因数为零,积就为零。

几个不等于零的数相乘,首先确定积的符号,然后后把绝对值相乘。

除法运算

除以一个不等于零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零除以任意一个不等于零的数,都得零。

注意:

零不能做除数和分母。

有理数的除法与乘法是互逆运算。

在做除法运算时,根据同号得正,异号得负的法则先确定符号,再把绝对值相除。若在算式中带有带分数,一般先化成假分数进行计算。若不能整除,则除法运算都转化为乘法运算。

乘方运算

负数的奇数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数次幂是正数。例如:(-2)³(-2的3次方)=-8,(-2)²(-2的2次方)=4。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零的任何正数次幂都是零。例如:2(2的2次方)=4,2 (2的3次方)=8,0(0的3次方)=0。

零的零次幂无意义。

由于乘方是乘法的特例,因此有理数的乘方运算可以用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完成。

1的任何次幂都是1,-1的偶次幂是1,奇次幂是-1。

有理数运算定律

加法运算律:

加法交换律: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即 。

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即

(a+b)+c=a+(b+c)a+b=b+a

减法运算律:

减法运算律: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即:

a-b=a+(-b)

乘法运算律:

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不变,即 。

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先乘,或者先把后两个相乘,积不变,即 。

乘法分配律:某个数与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与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即

a(b+c)=ab+ac(ab)c=a(bc)ab=ba

混合运算法则

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按照“先乘除,后加减”的顺序进行,如果是同级运算,则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依次计算。

相关问题

除以零的谬误

在代数运算中不当使用除以零可得出无效证明: 

a+b前提a
不等于b
 

·由:0a=0,0b=0,得出0a=0b。

·两边除以零,得出0a/0=0b/0。

·化简,得:a=b。

以上谬论一个假设,就是某数除以0是容许的,并且

代数处理

若某数学系统遵从域的公理,则在该数学系统内除以零必须为没有意义。这是因为除法被定义为是乘法的逆向操作,即 值是方程bx=a中x的解(若有的话)。若设b=0,方程式bx=a可写成0x=a或直接0=a 。因此,方程bx=a没有解(当 a不等于0时),但是任何数值也可解此方程(当a=0时)。在各自情况下均没有独一无二的数值,所以未能下定义。

整数

整数,是序列{...,-3,-2,-1,0,1,2,3,...}中所有的数的统称,包括负整数、零(0)与正整数。和自然数一样,整数也是一个可数的无限集合。这个集合在数学上通常表示为粗体Z或,源于德语单词Zahlen(意为“数”)的首字母。

在代数数论中,这些属于有理数的一般整数会被称为有理整数,用以和高斯整数等的概念加以区分。

全体整数关于加法和乘法形成一个环。环论中的整环、无零因子环和唯一分解域可以看作是整数的抽象化模型。

Z是一个加法循环群,因为任何整数都是若干个1或 -1的和。1和 -1是Z仅有的两个生成元。每个元素个数为无穷个的循环群都与(Z,+)同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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