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位于 淄博市张店区中联通路202号10楼,邮政编码是255030。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负责全市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事务的事务局。

目录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政策;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落实。

(三)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建议,承办少数民族扶贫事宜;参与组织协调对少数民族经济的支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促进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承办有关表彰活动。

(五)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六)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七)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八)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推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及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十)负责处理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涉外事宜,指导民族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十一)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专项贷款项目的论证与推荐;参与宗教工作方面专项资金的管理。

(十二)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胡艳霞

职能分工: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会议组织、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督查督办、后勤等工作;拟定我市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开展民族与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材料;负责机关组织、人事、工资管理工作及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民族科

负责人:季胜三

职能分工:承办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情况的调查研究、综合统计与分析,研究拟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承办少数民族的扶贫和经济支援事宜;组织有关民族工作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参与起草有关民族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参与制订民族乡镇的发展规划,指导民族乡镇、村的科技工作;参与制订少数民族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规划,承办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艺术、体育等有关事项并就其特殊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民族关系,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全市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群体性事件;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联系少数民族社会团体,承办有关对外事务;联系少数民族干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事宜;负责全市民族成份的确定、改正工作;承办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专项贷款项目的论证与推荐。

宗教科

负责人:周保国

职能分工:依据法律、法规管理有关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参与起草有关宗教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承办有关宗教方面的行政处罚事宜;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年检;承办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寺观教堂、宗教塑像及标志物的呈报和审查事项;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房产和宗教专项资金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联系宗教界人士,帮助指导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审批宗教团体内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制;审查、审批和管理宗教团体、宗教工作部门及宗教界人士的对外交往。

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武振国

职能分工:负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工作,协调组织宗教法宣传活动;负责组织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干部、宗教界人士“三支队伍”的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工作;负责民族宗教行政复议工作。

领导简介

于精忠

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王爱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民族科、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支部工作。

姓名: 张文堂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宗教科、政策法规科工作。

历史沿革

1990年7月,设立淄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时挂淄博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牌子,为正县级单位,隶属市政府领导,不列政府序列。

1996年6月,设立淄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撤销淄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处,三定方案,仍为正县级单位,列政府序列。

2001年5月,三定方案,转变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宏观管理职能,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研究,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转变;将一些具体事务下放给区、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社会团体办理。

2010年 月,三定方案,转变的职能:增加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职责。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涉外事宜的管理职责。加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的职责。加强对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职责。

历史链接:建国后,淄博党组织和人民政府设立主管民族宗教事务的机构。20世纪50年代由地委(特委)宣传部负责。1956年,成立淄博市民族事务委员会。1957年,民族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1972年,民族宗教工作由市革委会政治部负责。1976年12月,民族宗教工作由中共淄博市委统战部负责。1980年11月,淄博市人民政府成立民族宗教事务处。1984年5月,民族宗教工作由中共淄博市委统战部负责。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季桓子    下一篇 杨文斌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