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娥
王玉娥,女,汉族,1968年03月生,陕西富平人,1997年0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0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陕西省渭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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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09月至1990年0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0年07月至1995年04月,任兴平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5年04月至1996年04月,在咸阳市检察院工作;
1996年04月至1998年12月,任咸阳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8年12月至1999年11月,任咸阳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研究室副主任;
1999年11月至2002年02月,任咸阳市检察院检察员、研究室副主任;
2002年02月至2002年12月,任咸阳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2002年12月至2006年08月,任永寿县委常委,其间于2001年5月至2004年9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2006年08月至2009年10月,任三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咸阳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2年12月至2013年01月,任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咸阳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
2013年01月至2016年10月,任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2016年10月以后,任渭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陕西省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渭南四届、五届市委委员,市五届人大代表。
主持市委宣传部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分管市文明办、市文联、渭南日报社;协助王爱民同志分管市委网信办。联系文化事业、外事、金融和招商引资工作及驻渭媒体。
2016年12月16日,中国共产党渭南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举行,王玉娥当选为市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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