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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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干部成长角度说: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在某些干部心中,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没有车就出不了门,没有车就办不成事。
二、从经济角度来说:公车私用造成巨大浪费,攀比现象严重,一些单位不该买车的也买,不该换车的也换,导致配车不是为了工作方便,而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个人私欲。
三、从社会角度来说:公车私用诱导不良的价值取向,“古有学者,衣锦还乡”变成“今有事业,轿车还乡”。在某种程度上,公车私用变成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于2014年7月日全文向社会公布。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指导意见规定了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是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参改范围、人员范围和车辆范围。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方式是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以上内容截止时间2014年7月16日18时)
公车是公家的车,党政机关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用车 ;专车是机关单位或个人专用的车。虽然公车与专车都是用公款购置,车型也基本一致,但公车是为公家在员工工作时使用的,专车是公家为教授、院士、官员、官员家属等购置或租用的专用车辆,方便其工作和生活。公车私用和专车私用属于不同性质,公车私用是不被社会和公众接受的,例如用警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开检察车去吃饭等;专车私用是被社会接受的,但部分车主也会恪守其义务,不私用公车,节省公款购置油费的部分。公车部分享有特权,但专车不享有;公车大部分配专用牌照,如警字头、使字头或军车牌照,专车一般都会配普通牌照,蓝底白字,但有些专车会在挡风玻璃前放置专用标识,注明使用单位等。由于部分公车与专车车辆形状相似、颜色相同,容易被社会混淆,导致误会和社会舆论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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