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刘长春 刘长春,女,现任浙江省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 目录 曾任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2017年08月,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 任免信息 2017年8月25日,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刘长春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魏存计 下一篇 侯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