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锋
罗小锋,男,汉族,1962年5月生,陕西乾县人,中央党校大学文化程度,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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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2月至1991年04月,先后任乾县法院、城关法庭、阳洪法庭法警、助理审判员(其间:1985年4月被咸阳市劳人局录用为国家干部)。
1991年04月至1991年08月,任乾县阳洪法庭审判员。
1991年08月至1992年03月,任乾县阳洪法庭副庭长。
1992年03月至1992年07月,任乾县梁村法庭庭长(1990年09月至1992年0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学习)。
1992年07月至1995年08月,任乾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1995年08月至1996年03月,任乾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6年03月至1998年03月,任乾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4年08月至1996年 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年03月至2003年02月,任乾县法院副院长。
2003年02月至2004年10月,任武功县法院院长。
2004年10月至2006年08月,任旬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年08月至2007年08月,任旬邑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7年08月至2011年09月,任旬邑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1年09月至2017年03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县级)。
2017年03月以后,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7年3月16日,咸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罗小锋当选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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